外籍生英語能力證明 1.對象:學生所屬國家以英語為官方語言(以「中華民國外交部」官方網站提供之資料為準。 2.申請表格:教務/註冊組/表格下載/成績業務相關/F4-淡江大學外籍學生英語能力證明書 3.附件:國籍證明文件(例如:護照/ 外僑居留證) 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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轉學生抵免 / 轉系生替代「外語文學門」
原外校已修課程名稱 | 可抵免本校通識課程科目 | ||||
科目編號 | 科目名稱 | ||||
一年英文、大一英文、大學英文、大學英文:英文溝通訓練、大學英文選、中級英語閱讀與寫作、中級英語聽力與口語、外文:英文、外文英文、外國語文基礎-英語語訓、外國語文基礎-英語讀本、外國語文進階-英語語訓、外國語文進階-英語讀本、生活英文、初級英語口語訓練、科技英文導讀、英文(二)中高級、英文(語)會話、英文、英文文摘選讀、英文字彙與閱讀、英文作文、英文商業書信、英文基礎文法、英文實習、英文寫作、英文閱讀與寫作、英文選讀、英文聽講、英語作品選讀、英語訓練、英語會話與寫作、英語溝通、英語演講與溝通、英語簡報訓練、英語聽力、英語聽力與寫作、英語聽講實習、財金英文、高級英文閱讀、商用英文(語)、商務溝通英文、國際職場溝通英文、基礎英文、基礎英文作文、密集英文、專業英文、通用英文、媒體作文、暑期學前英文、貿易英文、進階英文、進階閱讀:經典英文散文選讀、新聞英文、實用英文、實用英文閱讀、語實:英語實習、餐旅英文會話、應用英文、職場英文、觀光英文 (蘭陽校園)英文寫作、(蘭陽校園)英文閱讀、(蘭陽校園)英文口語溝通、(蘭陽校園)英文能力檢定 |
T0466 | 「英文(一)」 1. 應先抵免「英文(一)」,再抵免「英文(二)」;應先抵免第1學期,再抵免第2學期。 2. 原就讀學校英文課程(含實習)修習達6學分者,可依序抵免本校「英文(一)」、「英文(二)」共3學期;達8學分者,可依序抵免本校「英文(一)」、「英文(二)」共4學期。 3. 原就讀學校若為淡江大學,僅得抵免相同之科目與學期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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日文文法、第二外國語會話、初級日語 | T0467 | 日文(一) | |||
中日翻譯與作文、第二外國語、中級日語 | A0175 | 日文(二) |
如何加選「進修英文」
課程 | 選課方式 | 課程查詢 |
進修英文 | 網路選課 | 課程查詢系統 / 其他查詢 / 輸入「X0002」 |
*選課對象: 巳登錄「外語能力檢定系統」至系辦審核,未通過者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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