財團法人星隆獎學金申請

一、申請對象:全台高中、高職、專科、學院、大學等限於機械科系之學生。
二、申請資格:
(一)有中華民國國籍之在學學生(含碩士班)。
(二)114學年度學業成績78分以上、德育成績80分以上或甲等、體育成績75分以上(殘障者體育成績不在此限),且未受過處分者。
(三)未使用114學年度成績單,於校內或校外申請獲得其他公、私設獎助學金。
三、本校推薦名額:甄選3名。
四、即日起至115年9月11日下午4時止。
五、請將申請相關資料繳交至系辦E790, 逾期不受理。

附件 115財團法人星隆獎學金—設置辦法、申請書、證明單及說明單