簡 介
學程名稱: 民航(飛行專技組、修護組)
設置宗旨:
全球航空客貨機在未來二十年將會有大約六萬架的需求量,光是台灣地區就需要近500架的飛機,相對需求人才持續擴張,學術界與產業界如能緊密結合,將可培育出適職性高之航空人才。
參與之教學單位:
航空太空工程學系(以下簡稱航太系)、機械與機電工程學系、運輸管理學系、外語學院、中華航空公司。
授課師資:
以上院系相關專兼任教師(含聘任中華航空公司師資為本校兼任教師)。 |
本學程因故須終止實施時,將於終止一學年前提具終止說明書。經工學院、商管學院、外語學院、參與系所及中華航空公司會簽,並於教務會議通過後,公告終止實施。
其他特殊規定事項:本學程相關之開課與修課規定得依本校「跨系所院學程設置規則」辦理。
**民航學分學程實施規則(104.1教務會議通過版)
**民航學分學程簡介下載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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