如何取得證明

學程必選修科目暨其學分數及應修學分總數:
  修習本學程之學生必須至少修畢學程各組(飛行專技組、修護組)認可之24學分課程,(其中至少應有9學分不屬於學生主修系、所、加修學系及輔系之應修科目),方可取得核發學程證明書之資格。(修業科目表)

申請證明書:
  修畢學程各組規定課程者,得檢附「淡江大學民航學分學程認證申請表」、歷年成績單正本,向航太系辦公室提出認證申請。經審查通過後,再由教務處發給「淡江大學民航學分學程證明書」。

備註:飛行專技組需檢附TOEIC750成績單影本。

學分學程全名:民航學分學程(飛行專技組)
學分學程英文全名:Certificate for the TKU Program of Civil Aviation(Aviation Knowledge)

學分學程全名:民航學分學程(修護組)
學分學程英文全名:Certificate for the TKU Program of Civil Aviation(Aircraft Maintenance)

(認證申請表)

行政管理:
本學程業務由航太系承辦,本學程每年所開設之課程清單及相關修課、認證規定,由航太系統一於開學前公告於航太系網站。學生須依校內規定選課期間內自行完成選課。

所需資源之安排:
學生申請修習本學程,可洽航太系選派之師資1人為學程指導教授,負責提供學程修習及各課程領域必、選修科目學分規劃等問題之諮詢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