一、採線上作業,申請期程為115年6月2日至6月30日止及115年9月1日至9月30日止。
二、相關注意事項:
▼如何完成學程,取得證書?
至少修畢學程各組(飛行專技組、修護組)認可之24學分課程,(其中至少應有9學分不屬於學生主修系、所、加修學系及輔系之應修科目),方可取得核發學程證明書之資格。
▼請將相關文件掃描成1個PDF上傳(上傳檔案最大為:20MB):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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- 多益成績單
- 在校成績單(標註學程科目,可用螢光筆標註較明顯)
- 申請書

▼106學年度起申請證明書,飛行專技組需檢附TOEIC800成績單影本。